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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论第二部分
来源:哔哩哔哩     时间:2023-05-29 01:44:27


【资料图】

导论

Ⅰ.存在问题的必要性、结构和优先地位

第二节.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        

存在问题有待提出,海德格尔认为这是因为一直以来我们对存在问题的发问方式不妥,第二节中他对发问方式进行了探究。        

发问作为“对…”的发问,即“就…”的发问而具有问之所问(das Gefragtes),发问含有被问及的东西(das Befragtes),发问中还有问之何所以问(das Erfragtes),即发问的意图与目标。以上要素构成发问的形式结构,当上述环节透彻了以后,发问本身才透彻。        

我们能够对存在发问,说明我们已栖身在对存在的某种领会当中,这种平均的含混的存在之领会是个事实。这种存在之领会的不确定性本身是一种积极的现象,探索存在意义的工作不易在开端处就阐发这种现象,只有借助成形的存在概念我们才能阐释这种存在之领会。存在之领会浸透着流传下来的关于存在的理论和意见,这些理论和意见作为占统治地位的领会的源头,同时又深藏不露。        

在存在问题中,问之所问(das Gefragtes)是存在,存在规定存在者,而存在者的存在本身不是存在者,存在作为问之所问要求一种本己的展示方式,问之何所以问 (das Erfragtes) 也要求一种本己的概念方式。被问及的东西(das Erfragtes)则是存在者本身,若要使存在者能够不经歪曲的给出它的存在性质,就须如存在者本身所是的那样通达它。我们用“存在着”"称谓很多东西,我们应当从哪种存在者掇取存在的意义?

我们对存在问题的审视、领会与形成概念、选择、通达,这些活动都是发问的构成部分,所以它们本身就是我们这些发问者向来所是的存在者的存样式。彻底回答存在问题需要就发问者的存在, 使存在者清晰习见。存在问题的发问本身 从本质上由问之所问——即存在规定,我们自己向来所是的存在者能够对存在发问,我们这种存在者被称为此在(Dasein)(为何存在问题的提法要求我们就此在的存在对此在进行解说?此在是否是必须的?)

这种方式是否陷入了一种循环,即必须先就存在者的存在规定存在者,再根据这种存在者提出存在问题?海德格尔认为在原理研究时循环论证不可取,而在衡量具体的探索途径时,对于循环论证的指责。存在者可以在它的存在中被规定,同时不具有存在意义的明确概念供利用,否则至今就不可能有关于存在论的认识。一旦着眼于存在,给定的存在者就在它的存在中得到解说。存在的意义问题里没有“循环论证”,只不过问之所问(存在)关乎到存在者的发问活动本身,发问又是某种存在者的存在样式。

(图文无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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